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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策 我在99年7月和10月,兩次上訪被抓後,面對邪惡的迫害,沒有用大法弟子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而是用人的最狡猾的心理去對待,寫了“保證書”,企圖矇混過關,釀成大錯。在2001年1月再一次被抓後,明知道寫“保證”不是大法弟子應有的行為,由於放不下對親情的執著,又寫了“悔過書”,這是我對大法所犯下的罪,是我最大的恥辱。我在這裡嚴正聲明:我以前對邪惡所做過的一切“保證”全部作廢。我堅決修煉法輪大法,在以後的正法修煉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李老師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4/208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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