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蔡瑞華
我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大法不敬的言行統統作廢。今後一定堅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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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6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9/127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