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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群 我是99年得法的,得法以後,我知道怎麼做人了,修煉“真、善、忍”,覺的我這一生走上了幸福路,學上了這麼好的大法。後來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寫下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寫的,說了不應該說的,給大法抹了黑。現在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0/1272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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