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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同芳

    我因身患絕症(淋巴癌)到處求醫也沒治好我的病,單位又無錢支付醫藥費。1994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告訴我們,只煉動作不修心是達不到祛病的效果的,我遵照師父的教導,修“真善忍”,在常人社會中做一個好人,遇到矛盾向內找,事事替別人著想,所以幾年來我不好的身體得到了康復,思想境界也在昇華。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大法作出的不公正決定,我是很難過的,我感到很失望,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難道做錯了嗎?因為我堅修大法,因為我講清真相,2000年12月江澤民集團強行把我關進了看守所內的“洗腦班”,不讓我與親人團聚,害得我妻離子散,非要強迫我們寫“保證書”。我因思念親人,放不下人的執著,被邪惡鑽了空子,寫了我不願寫的東西,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我嚴正聲明:在被迫中寫的“保證書” 等東西作廢。我堅修大法的心永遠不變。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20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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