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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宏生 99年7月20日之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怕心重,做了很多對於修煉人來講最可恥的事。99年燒燬大法資料若幹份,交出大法資料10本左右,包括一張和師父的合影照片,填寫“調查表”一份,勸堅定的大法弟子劉某放棄煉功,向邪惡及家人表態“不煉功”。2000年集體簽名時簽了名,單位領導找談話時表態“不煉”。2001年向某領導表態“不煉功”。2002年在保衛處、公安局有“不煉”的言行,交大法資料一兜並牽連到另一大法弟子受迫害。在拘留所表態“不煉”,提審時有妥協言行。在勞教所寫“五書、思想匯報”若幹份,與他人共同做“錦旗”一個給獄警,寫記錄等資料,參加“幫教團”,有很多對大法造成很不好影響的可恥的言行。2002年離開勞教所時在大會上反面表態,有詆譭大法和師父的語言。嚴正聲明以上我所做的對於修煉人來講最可恥的事全部作廢。師父怎麼要求我就怎麼做,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0/128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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