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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苟俊珍 我曾經在2005年講真相證實大法時被壞人舉報後關在看守所,最後非法送到勞教所一年。在邪惡的高壓和逼迫下,做了和說了一些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和話。在此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高壓和逼迫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從新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0/1282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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