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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芹 2000年農曆臘月二十二日去北京證實法,被邪惡抓到本地區公安局,非法拘留了八天。回家後,由於丈夫害怕,不許我再煉功,逼我燒大法書。因為自己平時對法學的不深不透,對大法沒有堅定的正念,當時為了家庭的安逸,心就動搖了,撕了《轉法輪》表示不再煉了。慈悲偉大的師父又一次把我引進大法修煉中,走出了誤區。特此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堅信大法,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讓師尊放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4/1286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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