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惠卿 我在05年6月發放真相資料時被“610”國安抓到派出所非法審訊。當時怕它們去抄家,就在記錄上簽了字。現在後悔不應該簽字配合邪惡。06年3月中旬公安局通知單位領導去寫“保證書”,不管他寫甚麼我一律不承認。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事情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4/12863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