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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帥周 我是1998年3月份得法的。因在家印刷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在給同修送資料的途中被派出所和610惡警綁架,被非法關在洗腦班和看守所71天,後被非法關到勞教所勞教兩年。在邪惡的高壓下,被迫寫下了“三書”。嚴正聲明:在勞教所和洗腦班裡,我所寫的所謂“三書”和所做、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跟著師父走。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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