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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繩士 我因堅持修煉大法曾被邪惡非法綁架並判過勞教,在邪惡的迫害中向邪惡妥協過。其間,助紂為虐,當了邪惡的“勞教班長”,當惡警指使一吸毒犯在班裡毒打一個拒不“悔過”的大法弟子時,我因怕心迴避了。在我被非法綁架時,由於怕心和求安逸心,說出了自己的租房住址和經常講真相的地區。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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