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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連榮 2005年11月18日晚,我做真相時被鄉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非法關押了18天,惡警逼迫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才放出來。出來得知,邪惡從我家非法勒索二千元錢,不給錢不放人。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惡警逼迫我按了手印。對不起師尊。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從新修煉,走師尊安排的正法路,加倍彌補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5/1287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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