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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戴福貴

    本人於1999年7月21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北海公園附近被北京公安非法強行帶到豐台體育場,然後被非法押送回住地派出所,在惡警的逼迫下寫了“保證”,現宣佈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公民信訪自由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法不正過來我就是要堅持上訪,行使我這一權利。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20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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