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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月清 我於99年5月有緣得法。因99年7.20後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大法時,我與同修到省政府正法、護法,被省政府非法關押兩天,後轉到當地派出所。在街道居委會的逼迫下寫了“保證書”。2000年7月,由於邪惡加重迫害法輪大法,非法抓走輔導站長,我與同修到市政府講清真相,被非法抓進“洗腦班”。因自己對大法認識不夠,寫了所謂的“保證書”。以上的一切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和所謂的“保證書”,現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209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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