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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炳花 我於三年前的某一晚上被騙到派出所,後送看守所、洗腦班共兩個月,損失五、六千元。在洗腦班上寫了、做了不少有損大法、傷害師父的言行,現聲明一律作廢。我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志不移。今後我要更加努力,更加精進,修正自己,圓容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8/1289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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