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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淑蘭 我在2000年10月6日去複印師父經文被當事人告發,派出所把我非法抓起來,10月8日派出所讓我寫被抓的經過並且讓我簽了字,在洗腦班半個月,我現在正式聲明:當時所寫的簽字作廢。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8/1289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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