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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邱淑華 我於2005年2月被非法關押、罰款,在邪惡的高壓和利用我放不下情關,所寫的、強迫所蓋的手印、指紋、拍照一律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8/1289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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