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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作民 99年7.20公安局讓我寫“保證不煉法輪功”,我沒寫,家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替我寫過“保證書”。2001年農曆新年前,公安局和610來我家強迫我寫“五書”,我說眼睛不好看不見寫,它們就拽著我的手在它們印好的幾張紙上按了手印,還拿走了我的大法書。我配合了邪惡,給大法抹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嚴正聲明:自己在修煉的路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現在我要堅修大法,堅信師父,救度眾生,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一定跟師父走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30/1291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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