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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喜先

    我在1999年8月6日被公安分局政保科找去,因當時的怕心、人的狡猾心而屈從邪惡,交了二本大法書、二盤煉功帶,當時還向邪惡說了“不煉功”。這是學法不紮實、對修煉的態度不嚴肅所致。2000年3月5日從拘留所出來後,在派出所寫了“不進京、不參加非法活動”的保證。今天回想起來這些事,我覺的是對大法的犯罪。嚴正聲明:過去所說、所寫、所做的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30/129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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