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桂平 99年邪惡迫害大法時,孩子正考公務員,因惡黨怕“真、善、忍”、怕解體,無理規定“家中有煉法輪功的公務員不要”。在家訪時,我違心的說“不煉了”,還說了大法不敬的話。現在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12932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