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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蔡澤芳 2000年11月15日,因到天安門證實大法被公安非法關押10個月。此間由於邪惡的高壓迫害、圍攻、不讓睡覺,把我折磨得神智不清,寫下了一些“材料”傷害大法,並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現嚴正聲明以下邪惡材料全部作廢: 1、“保證書”作廢; 2、“認罪認錯書”作廢; 3、“決裂書”作廢; 4.“揭批材料”作廢; 5、“給區公安局的道歉信”作廢; 6、“給派出所的道歉信”作廢; 7.“給治安大隊的道歉信”作廢; 8、“給中學的道歉信”作廢; 9、“給家中親友、功友的所有邪悟信”作廢。 我的心永遠和大法連在一起,從來就沒有動搖過,只是受騙上當走了彎路。現在起我緊跟師父正法進程,正一切不正的。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7/210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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