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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大同 我今年83歲,97年得法。得法前,體弱多病,經常尿血,腿上有一個拳頭大的包,醫生說不給治了;得法後病症不治而癒,大法使我身心受益。99年大法被迫害後,我女兒因為堅持煉功、說真話而幾次被非法關押。自己由於怕心,曾想讓女兒寫“保證”。女兒被迫害的流離失所後,邪惡之徒來家找人,我由於怕告訴了它們親戚的地址,配合了邪惡。現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跟師父堅修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4/1295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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