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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正榮 2005年11月24日,縣“公安”局帶領鄉政府的惡人到我家來非法抄家,非法抄走了我的大法書籍和資料,還對我家錄了像。然後又威脅我,“你還敢煉法輪功嗎?再煉就把你和你丈夫一起抓去坐牢,把你的小孩送去孤兒院。”在高壓下我說“不煉了”,向邪惡妥協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在此嚴正聲明:我向邪惡說的一切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4/1295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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