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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維菊 這次我被邪惡非法抓進拘留所拘留了10天,因學法不深,我配合了邪惡,簽了字、蓋了章,還說“不煉了”等。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彌補過錯,走好、走正修煉之路,學好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4/1295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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