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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麗琴 99年7月20日我被惡警非法抓了,背叛了師父,背叛了大法,向邪惡妥協,被迫寫了“不煉了的保證書”,同時又按了手印。現在認識到這種行為是對大法、對師父的不敬,走了邪惡安排的路。嚴正聲明:我那時所寫、所做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5/1296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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