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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顯春 99年7.20,我被惡警非法抓了,惡警逼迫我“保證以後不再煉法輪功”,不然不放我回家。我被迫答應了它們,並簽了字。如今我認識到這是對大法的背叛,是承認舊勢力的安排,是決不應該做的。現在嚴正聲明:我向惡警作的“保證”徹底作廢。做好三件事,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5/1296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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