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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邵殿榮 99年7.20後,在街道居委會的逼迫下,先後有兩次家屬在“保證書”上簽了字。今天我才徹底明白了,這樣做也是不對的,也等於放棄了修煉,已不是大法弟子了。我真後悔呀!修煉是嚴肅的。今後我決心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進程,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在此嚴正聲明:過去家屬代簽的“保證書”和自己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7/210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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