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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貴芳 2001年,我單位的領導和惡警一夥到我家,叫我“不要離開本地,更不去北京”,還說了一些對大法不利的話,後叫我在“談話記錄”上簽字,我也唯心的簽了。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到底,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7/1297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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