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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莫淑娟 7.20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大法不堅定,存有各種執著心,所以做了不該做的事,寫了“批判材料”,從拘留所出來時簽了字。通過學法,我認識到以前的做法是錯的。我現聲明以前所寫、所簽的字作廢。我要做一名真正的弟子,我要用自己的生命去捍衛大法。緊跟師父,講清真相,救度世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7/210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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