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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哲 我是97年得法的。由於很長一段時間不學法,沒有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在一次憤怒之餘,把師父的講法光盤摔壞了。師父把我從地獄中撈上來,而我卻做了對師父不敬的事,太對不起師父了。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走師父安排的修煉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1/1301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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