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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正權

    2000年,在邪惡的迫害中,由有怕心,我把師父都出賣了。我96年得法,自從修煉後,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家庭和睦。但是沒重視學法,只是從感性上認識大法,沒有從理性上認識,才造成後來做了那麼大的錯事。1999年7月20日後,江××利用國家機器迫害大法。在99年的11月份,我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邪惡非法抓走,後被當地派出所接了回去。酷刑折磨下,因有怕心,我說出了借給我錢去北京的同修,導致同修被迫害。非法拘留了15天後,因放不下親情,我違心的寫了“不修煉保證”,才放回了家。2000年5月,再一次被惡警抓到派出所,因怕挨打、怕勞教,又向邪惡寫了“不修煉、不上、不聚集”的保證。然後在鄉政府的洗腦班裡又配合了邪惡,天天寫“心得”。後來我們悟到這樣做不對,於是各寫了一篇法輪功真相的文章,交給了它們。邪惡馬上把我帶到派出所,酷刑折磨下,因有怕心、承受不住,違心向它們妥協說“不煉了”。第二天,它們叫我寫“揭批書”,其中我把師父都出賣了。在被送去非法關押的路上,惡警叫我喊對師尊不敬的口號,我也喊了,還叫我叫其他學員喊,他們堅決不喊。這是我一生中最痛悔、最羞辱、最可恥的事。在監獄裡受盡了折磨,由於怕心,為了少挨一點打,竟然給一個死刑犯下跪……。在幾次的迫害中,都沒想起師父,完全把它看作是人對人的迫害,在後天形成的各種觀念和怕心的作用下,做出了修煉人最最可恥的事。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3/130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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