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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照雲 2000年5月,我丈夫去北京上訪被邪惡送回來後,派出所把我也叫過去,叫我寫“不學不煉”的保證,我說不會寫,他們就寫好叫我簽字,我也簽了。2003年5月國安邪惡到我家抄家,抄走了大法書、手抄《洪吟》、磁帶、還有經文。它們又叫我寫“保證書”,我因有怕心,它們寫好,我簽字了。我嚴正聲明以前的違心簽字作廢。以後,我要好好學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3/1302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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