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朝暉 我於一九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九九年後,中共開始迫害大法。我於2000年10月進京上訪被邪惡非法抓捕,被當地派出所、“610”非法關押一個月。2001年上半年帶著三歲的孩子被邪惡封閉一個月強制洗腦,期間在高壓下違心的說過“不煉了”,寫過所謂的“三書”,被強迫在誹謗大法的條幅上簽過名。現特此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4/13037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