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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韓淑芬

    在99年7.20迫害開始時,由於學法不深和有怕心,在派出所惡警寫的談話筆錄上(上面有惡警寫的“以後不煉功”字樣)簽了字;2000年,被邪惡非法拘留時,在提審記錄上簽了字,但上面有惡警強加的“問:你以後還煉法輪功嗎?答:我再也不煉了。”的話。被釋放時還按惡警的無禮要求寫了“以後不張貼(真相傳單)了”的所謂保證。現在我嚴正聲明:以上所述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抹去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5/130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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