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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華 99年7月20日後,邪惡迫害大法期間,在高壓下,在單位召開的惡黨黨員會上,叫我表態時,我曾違心的說過:“上面不叫煉就不煉”,並交出大法書、經文、煉功帶。對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特此書面嚴正聲明作廢。今後抓緊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5/1304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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