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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桂玲 我於2002年11月末被國保大隊非法審訊期間,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法,迫於壓力,向邪惡妥協,曾連累了同修,我懊悔不已。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一定正念正行,洗刷污點,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5/1304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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