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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卓然 我在邪黨開始非法鎮壓法輪大法時,把老師的書、錄像帶、磁帶扔了;在計量局打工時偷過一個女式自行車給我女兒騎;平時撿過錢、買東西忘了給錢,也沒還。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6/1305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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