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陳桂華
我過去寫過的誹謗大法的話一律作廢。重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6/130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