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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秀英 我於96年得法,學法一直不夠精進。2004年因出去講真相被當地派出所流氓惡警綁架,非法判勞教一年,後我被保外就醫,在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在拘留期間,由於人心太重,我就寫了“再不煉功了”。在被保外就醫的情況下,邪惡還繼續要我寫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悔過書”、“保證書”。現在我已經徹底明瞭,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又走進了大法修煉。在此我嚴正聲明:在看守所和邪惡的迫害下所寫的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統統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圓滿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7/1306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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