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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淑華 上次我單位領導去我家要我寫所謂的“說明書”。當時由於一時悟偏,又有怕心,認為不是發自內心寫的就行,就在“說明書”上簽了字。事後反覆學法和師父的經文,知道這是大法弟子絕不能做的事情,萬分後悔,馬上寫了嚴正聲明。但由於條件變化未能發表出去。今天我再次嚴正聲明此說明書作廢。今後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210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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