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華 我在2000年的時候,由於學法不深,怕心太重,沒有做好。派出所民警讓我配合它完成任務,拿了一些破壞大法的資料,上頭有一些條條,民警讓我按上邊的條條寫,我沒寫,他說我替你寫,他寫完了讓我按了手印。我配合它是不對的,我嚴正聲明我按的手印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7/13062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