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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少賢 我們到北京信訪辦上訪回來後,在公安機關和單位的威逼下,寫了“保證”的文字。當時悟性太低,現在後悔萬分。於2000年元月又寫了一份“610”辦公室下發的“五不准”的簽名。現在聲明本人在修煉過程中,曾經做過的說過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言行統統一律作廢。以後要嚴格按正法弟子的標準要求自己,在任何邪惡的考驗中過好關,把握好自己,對自己的生命永遠負責。在揭露邪惡講清真相中,努力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快步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210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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