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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賈麗艷 由於我不肯放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於2002年9月28日在家中被保國大隊非法綁架,並在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三年裡無論身體還是心靈都受到極大的摧殘,致使在高壓威逼下(電棍、大掛、蹲以及繁重的體力勞動),加之人心執著的帶動下,被迫寫過“三書”,惡警還酷刑逼迫寫“入(邪)黨申請書”,強迫摁手印。做了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我深知自己走錯了這一步,痛悔不已。我嚴正聲明:自己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堅定修煉,在常人中修好自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8/1307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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