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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永芬 我曾被非法關押在監獄長達4年,2005年又被非法關押在勞動教養所;小女兒也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在同一勞動教養所遭受迫害;大女兒被非法判4年勞改,現被非法關押在另一監獄。因不堪勞動教養所惡警、惡人的殘酷折磨,我被迫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做了決對不能做的事。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的對大法不利的一切通通作廢。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19/1307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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