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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管惠英 98年我有緣得法。2002年8月被惡人舉報,派出所來了20∼30人抄家,把我的大法書籍和資料全部抄走,並把我抓進拘留所非法關押了15天。回家後,邪惡不斷來干擾,還將我填登了省公安廳編印的所謂“重控人員登記表”,派出所和居委會隔三差五的來家騷擾。2005年9月單位保衛處“610”和離退休處來家宣佈,按上級通知,必須在10月份前寫“四書”(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不寫就扣發補貼工資,十月底前不寫就送洗腦班,而且洗腦費用全部由我工資扣繳,我沒有配合它們。我在此嚴正聲明:它們代我寫的一切東西全部作廢。我堅定信師信法,紮紮實實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1/1309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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