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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明珍 我曾經做過對不起師父的事,毀過師父講法磁帶。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學法,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報答師父的救度之恩。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2/131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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