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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瑞華 我是98年得法的。在惡黨7.20開始打壓迫害時,由於怕心我把部份大法書交給了邪惡,把心得體會、大法資料、經文燒了。2003年講真相被惡人舉報,惡警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錄音帶、師父的法像;在高壓下,由於怕心、兒女情,對大法動搖了,向邪惡妥協,說“不煉了”,說了不該說的,背離了大法,對不起師父;出賣了同修,當了叛徒,犯了大罪,給大法帶來了巨大的損失。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師父不敬、對大法不敬的一切徹底作廢。與舊勢力一刀兩斷,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4/1312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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