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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竹梅 我以前是抱著祛病健身的目地走入大法的,“7.20”以後廠公安處讓我簽個名,我說“不讓煉就不煉了,還簽甚麼名”,隨後在它們的逼迫下在一張紙上簽了名。通過背法,我明白了自己以前說過的這句話的錯誤所在,是自己的觀念和執著心還沒有根本的轉變過來,真的對不起師尊的苦心救度。對自己說的錯話和簽名聲明作廢。今後決心學好法,做好師尊說的三件事,一定學會在法上看問題,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5/1312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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