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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善龍、金善星、崔成周、金相范、李廷弘、方哲虎、金井姬、金永達 我們在2000年∼2006年期間被惡警抓到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還判過一年到幾年的不同判刑。在那段期間的殘酷迫害下,被迫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今天我們要嚴正聲明那時候違背自己良心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從現在開始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而且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8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5/1312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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