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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董紅

    九九年七.二二之後,在公安機關被非法24小時監視居住期間,我悟錯過,又有怕心,寫過保證書,但明白後及時修正了自己。邪惡勢力為了達到讓我放棄修煉、放棄進京上訪的目的,又對我進行過非法拘留,強制洗腦,向家人勒索“保證金”,勞動教養等非法強制措施並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證一年多。在教養院非法關押期間,我在那個封閉的環境裡被強行“洗腦”,也是由於自己對法沒有堅持正悟,還有放不下的執著,以及不能及時修正自己,消除思想中敗壞了的觀念,才導致了後來被那些邪惡的叛徒們的邪悟言論和謊言所欺騙、矇蔽,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也絕對不能做的事,還上交了大法書籍、資料,犯下了大錯,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在師父的慈悲等待和同修們的幫助下,通過學法,從法理上澄清了認識,我又重新回到了慈悲偉大的師父身邊!感謝師父給我這次機會!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能重新走上“以法為師”,助師正法的路。我再次嚴正聲明,九九年七.二二之後我在強制、壓力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和違背大法的言行,“材料”及按的手印一律作廢。在九九年十一月我家人在高壓下為我交了5000元“保證金”,並在公安局統一複印的所謂甚麼“保證書”上簽了名,我聲明:強制收“保證金”是違法行為,公安局印的所謂甚麼“保證”作廢;家人迫於壓力在公安局印好的“保證書”上簽的名作廢;家人在其它場合替我說的“保證”一律作廢。

    是法輪大法給了我新的生命,是師父救度了我!感謝師父的看護和慈悲苦度!我向被我不正的言行所欺騙的同修和世人道歉!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我要“以法為師”,緊跟師父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日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9/2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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