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兆雨 回想這一段時間不斷的干擾,關鍵是沒有從內心清除邪惡、曝光邪惡,給邪惡留下了生存的空間,縱容了邪惡。2003年3月,610夥同派出所、辦事處,要將我送洗腦班,我被迫離家出走,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同年10月,同三名功友一起被非法綁架。在調遣處,惡警為讓我像犯人一樣的低頭,將我的頭髮一把一把的揪下來、用皮鞋踢我只穿了一條單褲的小腿;它見沒有達到目地,就把一個年歲大的功友找來,說:“你個大我打不動你,讓她替你蹲著。”後來功友也不配合它們,它們就同幾個犯人一起壓住我的身體、把持我的手,在它們寫的“保證書”上強行簽了字。在勞教所裡,警察兇惡的嘴臉被偽善所代替,表面帶著笑,內心卻極其險惡。它們利用邪悟的人洗腦,不讓睡覺。五天以後,我邪悟了,還協助它們給別人洗腦,並且被它們利用當成“典型”在所謂的“揭批會”上發言,給大法造成了極負面的影響和無法彌補的損失。回到家後,功友給我送來手抄的師父在國外的近期講法,我看不進去,甚至想放棄修煉。後通過學法醒悟了。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7/13127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